《追风筝的人》 读记

为你,千千万万遍。


读因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走过那家街角的书店,老旧的书店是一位老奶奶在照看的,但是,今天书店前的摇椅上没有见到像往常一样晒太阳的那位老奶奶;反而是一个,正在用一个鸡毛掸子,费力的清扫着门框上沿的灰尘,她一边尽力的踮起脚尖,以便触及更深处的区域,一边捂住口鼻,以免灰尘的侵袭;她那及肩的长发挡住大部分了刺眼的阳光,也有少部分光线穿过她的发丝,但那些莽撞的光线都被暖去了棱角,变得温和起来。这时,她注意到了我,双目对视,只一刹那,我便慌不择路,随手指着店前那整整齐齐的书中一本,“我要一本这个…嗯…《追风筝的人》”…

显然,都看出来是编的了,而且,这么俗套。

随手写写嘛,然后越写越发现好难呀!而且,太老套了!!

为什么 下午永远是阳光明媚的呢?为什么书店一定要在街角呢!而且 旧书店+老奶奶+青春活力的孙女,快赶上肯德基或者麦当劳(噢,现在叫金拱门)的 汉堡+薯条+可乐 套餐了(而且更像是儿童套餐。。。)

哦,对了,这次这本书可没这么俗套,这个作者的文笔,怎么说不知道(我哪有资格说人家文笔好坏呀。。。),但是译者的文笔,真是惊艳了我。

那么,我和这本书到底是怎么相识的呢?

那是一个满200-120的凑单列表里,它恰好排第一个。



读感

这本书讲了个什么事呢?

一句话来概括,就是:

一个非常敬重自己的父亲的富家少爷发现自己视为表面兄弟的仆人竟然是自己亲兄弟后,踏上救赎自己父亲,更是救赎自己的路。

作者的文笔真是好,虽然我读的译文,道理上来说,翻译都翻译的这么好了,原文应该也差不到哪去了呀。

本书有很多战争和宗教的东西,战争的东西,理解起来不难,就是宗教部分,不能让我感同身受。我对宗教的理解不是很多,但是书中有很多关系,作者想表达的东西都和宗教相关。所以,我就特意去补习了一下:

1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他(她)们认为宇宙间只有一个主宰——“安拉”,并且遵循着《古兰经》的教义。伊斯兰教主要分为逊尼和什叶两大派系,其中逊尼派被认为是主流派别。本书的主人主人公即逊尼派,哈桑为什叶派。两大派系主要分别在于穆圣继承人的合法性上,什叶派认为只有穆圣的女婿兼堂弟阿里及其直系后裔才是合法的继承人,而逊尼派认为哈里发只是信徒的领袖,穆圣的宗教领导人的身份的继承者,无论是谁,只要信仰虔诚,都可以担任哈里发(即安拉使者的继承人)。

宗教这个东西,怎么说呢,算了,不说了,还是崇尚个人自由,我从不认为强迫别人的行为是一个好的行为,当然,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感化他人,但绝对不是强迫他人,我相信任何宗教的教义上,对此处的观点也是一致的。

本书,由风筝开始,引出我、哈桑、父亲 这几个关键人物,两条线路我和哈桑的羁绊及我和父亲的羁绊。

然后,在风筝节到达高潮时候,转入下一个剧情我对于哈桑的内疚,而引发的逃避(赶走哈桑)。

在我终于“得逞”后,进入中转部分,我与父亲在美国的日子及我的爱情史(这块我觉得好无聊)。

然后,在我爱情圆满,父亲逝世,生活平静时,转入最终剧情对话 —— 父亲那不为人知的一面,从而引发最终剧情,寻找哈桑,历经磨难,将索拉博带到美国。

最后,打开索拉博的内心,且于风筝结束。

我的理解

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书名叫追风筝的人,由风筝开始,于风筝结束,风筝大会的流程就是本书的目录:

先是自己准备风筝 -> 放风筝,把其他人都干掉 -> 剪掉风筝线 -> 追回那个从空中掉下来的风筝。

书中我的转变真的是很大,从最开始的弱不禁风,从文不武,尤其是与父亲的对称,更加显出我的文气。但是之后呢?独身前往阿富汗,寻找索拉博,之后脾脏破裂、牙齿脱落、肺被刺穿、眼眶裂开。这些变化是一点点发生的,所以在读的时候,并不突兀,但是回头首尾对比,相差甚远。

我总结的这本书想表达的三个东西 —— 宗教、战争、救赎。



片段

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模样,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眼珠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比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吧,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一次拉辛汗管爸爸叫“飓风先生”,这随后变成远近闻名的绰号。这个绰号可是名副其实。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并且,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爸爸身高近两米,每当他出席宴会,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小巷堆满了破铜烂铁,废弃的自行车轮胎、标签剥落的玻璃瓶子、卷边的杂志、发黄的报纸,所有这些,散落在一堆砖头和水泥板间。墙边有个锈蚀的铁火炉,炉洞像血盆大口般张开。但在那些垃圾之间,有两件东西让我无法移开目光:一件是蓝风筝,倚在墙边,紧邻铁炉;另一件是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丢在那堆碎砖块上面。

“还手啊!”我咆哮着。哈桑看看胸前的污渍,又看看我。
“起来!打我!”我说。哈桑站起来了,但他只是站在那,露出茫然失措的表情,好比一个男人,刚才还在海滩愉快地散步,此刻却被浪花卷到大洋中间。
我又扔出一个石榴,这次打在他的肩膀上,果汁染上他的脸。“还手!”我大喊,“还手,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我希望他还击。我希望他满足我的愿望,好好惩罚我,这样我晚上就能睡着了。也许到时事情就会回到我们以前那个样子。但哈桑纹丝不动,任由我一次又一次扔他。“你是个懦夫!”我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该死的懦夫!”
我不知道自己击中他多少次。我所知道的是,当我终于停下来,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哈桑浑身血红,仿佛被一队士兵射击过那样。我双足跪倒,疲累不堪,垂头丧气。
然后哈桑捡起一个石榴。他朝我走来,将它掰开,在额头上磨碎。“那么,”他哽咽着,红色的石榴汁如同鲜血一样从他脸上滴下来。“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他转过身,朝山下走去。
我任由泪水决堤,跪在地上,身体前后摇晃。“我该拿你怎么办,哈桑?我该拿你怎么办?”但等到泪痕风干,我脚步沉重的走回家,我找到了答案。

…哈桑又抗议.所以他们将他拉到街上······
“不。” 我喘气说。
“······下令他跪下······”
“不!天啦,不。”
“······朝他后脑开枪。”
“不。”
“······法莎娜尖叫着跑出来,扑打他们······”
“不。”
“······也杀了她。自我防卫,他们后来宣称······”
但我所能做的,只是一次又一次地低声说着:“不。不。不。”

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